反担保方式有哪些

2021-12-16 14:19 来源:网友分享
459
担保,这个词我们并不陌生,担保是指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实现债权人权利的法律制度.那么,反担保呢?大家对于它有什么样的理解呢?反担保方式有哪些?我们一起来看一下详细内容吧.

反担保方式有哪些

反担保的担保方式有求偿保证、求偿抵押、求偿质押三种:

1求偿保证,是指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以自己的财产和信誉确保第三人对债务人追偿权的实现所提供的担保;

2求偿抵押,是指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以自己的财产作抵押,确保第三人追偿权实现的一种担保;

3求偿质押,是指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将其动产或权利凭证交给第三人占有,确保第三人追偿权实现的担保.

反担保与担保区别

反担保与担保:

反担保中的债权人为原本担保人;

反担保是以原担保有效存在为前提的;

反担保仅限于约定担保;

反担保所担保的实际是原本担保人的追偿权.

由于原本担保人的追偿权是在一定条件下才出现的,因此反担保所担保的属于未来的债权,这一点与最高额保证、最高额抵押同.担保适用的原则、方法、标的物、担保物种类均适用于反担保.但反担保的担保方式只有保证、抵押、质押.反担保是担保人转移担保风险的一种措施,其本质和担保并无差别.

反担保方式有哪些

反担保的担保对象不同于本担保:

本担保的担保对象是主合同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申言之,所担保的是债务人对债权人之债务的履行、债权人的债权的实现.反担保的担保对象则是担保人对被担保人(债务人)的追偿权.

该追偿权在担保合同依法成立时既已设定并在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实际发生,其性质为担保人基于担保合同关系及代债务人为债务清偿之事实而产生的一种新债权.担保人向债务人追偿损失的债权在主体、发生原因及范围等方面,均有别于主合同债权人的债权.

担保对象上的特点为反担保的最基本特点,它既决定了反担保的其他特点,也决定了反担保与本担保、再担保的根本区别.

反担保合同的当事人不同于担保合同:

担保合同的当事人因担保方式及担保人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在由债务人自己充当担保人的抵押、质押、定金担保中,担保合同的当事人与主合同当事人发生竞合,均为债权人与债务人.

而在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充当担保人的保证、抵押、质押担保中,债权人、债务人(被担保人)、担保人三者之间的关系分别由主合同、委托合同、担保合同三种既有紧密联系又相区别的合同来维系.

其中担保合同的当事人为债权人与担保人,而债务人尽管与债权人之间有主合同关系、与担保人之间有委托合同关系,并且也要受到担保合同的效力作用,但却不是担保合同的当事人.在有关当事人未另外订立担保合同、委托合同,而只在主合同中订明有关内.

反担保和再担保:

可以设立再担保的主担保仅限于保证、抵押和质押,再担保的方式有保证再担保、抵押再担保和质押再担保三种.再担保人享有主担保人享有的一切抗辩权,同时也享有专属于再担保人的抗辩权.再担保人在承担再担保责任之后享有向债务人和主担保人的追偿权.

再担保,是指为担保人设立的担保.当担保人不能独立承担担保责任时,再担保人将按合同约定比例向债权人继续剩余的清偿,以保障债权的实现.双方按约承担相应责任,享有相应权利.

区别:

(1)反担保中的债权人为原担保人,再担保人在承担再担保责任之后享有向债务人和主担保人的追偿权.

(2)反担保仅仅限于约定担保.

反担保是什么?反担保方式有哪些?反担保是指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它的担保方式有求偿保证、求偿抵押、求偿质押三种.不过,小编还要提醒大家的是,它并不等同于担保,所以大家要注意区分哦.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文章
  • 金蝶现金流量表在哪里
    金蝶现金流量表在哪里?作为目前市面上使用率较高的一款财务软件系统,企业会计人员是可以通过金蝶财务软件来设置现金流量表的,这个也是很多会计学员的基本做账技能。学员们可以通过金蝶软件的现金流量表系统,通过流量表的参数进行设置的,一般来说可以通过T型账户来制定现金流量表的,关于金蝶软件设置现金流量表的具体操作知识,小编老师已经整理好相关的资料给大家,也建议你们可以来阅读下述文章学习。
    2025-01-01 15
  • 兼营销售按什么税率
    兼营销售按什么税率?从概念的字面上的意思来说,所谓的兼营销售说的就是企业纳税人同时经营多个具有增值税应纳税货物或者其他劳务的,一般会在两个以上的应纳税项目的。关于兼营行为的纳税在会计处理上,如果是可以分开计税的,那就分开选择合适的税率来计算的;如果是不能分开的,那么则是由税务局机关部门来核定计税的,更多关于企业兼营行为纳税的相关知识都在下文中,希望对你们学习有用。
    2025-01-02 17
  • 广告业印花税税率是多少
    广告业印花税税率是多少?按照印花税条例的规定,作为广告业公司发生的各项合同也是需要依法缴纳印花税的,关于广告合同的印花税税额在计算的时候则是可以按照合同收入的万分之五的税率计算的,有些不足一元的税额可以按照一元的税额来缴纳的。但是不同广告合同的交易金额并不是一概而论的,在计算印花税的时候可多可少的,关于广告合同印花税的计算公司的知识都在下文中,欢迎你们来阅读下述文章学习。
    2025-01-04 11
  • 初级会计金榜是什么
    初级会计金榜是什么?根据小编老师的理解,所谓的初级会计金榜指的就是08年财政部退出的一个关于初级会计排行榜,在这里面罗列了考试周期内全科成绩合格、总分数在全国排名前100名的考生,通过这个金榜的排名可以帮助学员们提高职业荣誉感,企业也可以通过这个金榜了解考生的实力,对考生来说还是非常有利的。更多内容欢迎大家来阅读下述文章。
    2025-01-10 6
相关问题
  • 常见的担保方式有哪些

    常见的担保方式有下列几种: 1.保证(人的担保); 2.抵押(物的担保); 3.质押(将动产的占有权移交给债权人); 4.留置(未清偿债务,将财产留置); 5.定金

  • 在债务人自己向原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的场合下,不得作为反担保方式的有(  )

    同学,你好,这个题应该选择ABC,

  • 银行开不出银行承兑电子汇票的原因有哪些?担保方式是信用方式。

    与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相关的持票人未履行约定义务。例如,持票人在承兑行处有逾期未还的贷款,这时候持票人请求付款,承兑行就可以拒绝付款。 持票人以欺诈、偷盗或胁迫等非法手段取得票据。如果持票人通过诈骗、盗窃或胁迫等手段获得承兑汇票,他们将无法享有票据权利,因此承兑行可以拒绝付款。 持票人明知存在欺诈、偷盗或胁迫等非法情形而恶意取得票据。即使持票人本人没有进行欺诈、盗窃或胁迫等行为,但如果他们在取得承兑汇票时明知该汇票在流转过程中存在这些非法情形,他们也不享有票据权利。在这种情况下,即使C公司取得了票据,A银行也可以拒绝向C公司付款。

  • 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有哪些

    违约责任主要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三种形式。

  • 你好,,老师,请问下,反担保方式中为什么没有留置和定金

    留置和定金不能作为反担保方式,是由这两种担保方式本身的特点所决定的。依《担保法》关于留置的规定,只有因保管、运输、加工承揽等特定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方可对按合同约定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行使留置权,以保障其特定债权的实现。而因担保人与债权人间担保合同,担保人并不占有债务人的动产,无从发生留置权;担保人因承担担保责任而产生的对债务人的追偿权,亦不属于因保管、运输、加工承揽合同而发生的特定债权之列。担保人纵因其他合同关系(如借用、保管等)而占有了债务人的动产,该动产与其因承担担保责任而产生的追偿权之间亦无成立留置权所必须的“牵连性”[②d],不能发生担保追偿权实现的留置权;而如果债务人与担保人另行约定将担保人因其他合同关系而占有债务人的动产作为保障其追偿实现的担保物,则所形成的担保关系应为质押反担保,而不是什么“留置反担保”。可见,无论如何“设计”,也无法将法定的留置权作为约定的反担保措施来使用。  定金是作为主合同的双务合同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给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与其他担保方式担保效能的单向性不同,定金的担保效能具有“双向性”[③d],即:“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而反担保合同既不属于当事人双方互负对等义务的双务合同,更不是主合同,反担保的担保效能只能单向地指向担保人对债务人的追偿权而无从具有“双向性”。担保人不履行担保合同所设定的义务的,只能由债权人向其追究担保责任,被担保人及反担保人均无权要求其承担责任,纵本担保人收取担保费、“保证金”,亦只发生返还、划付的问题而无“双倍返还”的罚则[①e]。显而易见,定金担保的适用前提及其规则均无法转用于反担保,故定金不能作为反担保方式。

圈子
  • 会计交流群
  • 会计考证交流群
  • 会计问题解答群
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