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和房屋贷款合同有何区别?
1、合同定义不同
借款合同,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
贷款合同是指以金融机构为贷款人,接受借款人的申请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由借款人到期返还贷款本金并支付贷款利息的协议.
2、借、贷对象不同
借款方一般为个人或者公司性质.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合同约定的利息.
贷款合同的对象通常是银行机构.贷款人应该按照合同载明的借款用途进行使用,不得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明令禁止经营的规定.
3、合同的成立方式不同
借款合同的成立,需要由双方当事人进行统一协商.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合同即成立.在合同成立后,才开始履行,成立与履行相分离.
贷款合同需要由借贷人向银行机构证明自己的偿还能力,社会征信信誉.由银行进行审核,无异议后才可以签订贷款合同.
贷款合同和购房合同一样吗?
贷款合同和购房合同并不是一样.购房合同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法规之要求,产权人和房产开发公司,在公平、同意、协商一致的基本上就交易商住楼达到的协议书.
而贷款合同是合同的一种方式.即贷款方将贷币交付借款人应用,借款人按照相关要求,按时将一定金额的贷币以及贷款利息退还给贷款层面明确的互相权利与义务关联的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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