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摊销期如何确定?
一、《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应用指南):准则第十七条和第十九条规定,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应当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企业持有的无形资产,通常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且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有明确的使用年限.
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寿命不应超过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期限;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在到期时因续约等延续、且有证据表明企业续约不需要付出大额成本的,续约期应当计入使用寿命.合同或法律没有规定使用寿命的,企业应当综合各方面因素判断,以确定无形资产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比如,与同行业的情况进行比较、参考历史经验,或聘请相关专家进行论证等. 按照上述方法仍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该项无形资产应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七条规定,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
企业摊销无形资产有哪些注意事项?
企业摊销无形资产,应当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
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
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一般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成本等).某项无形资产所包含的经济利益通过所生产的产品或其他资产实现的,其摊销金额应当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
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改变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
总的来说,可以分为摊销与不摊销两种情况:
1、对期限型无形资产项目,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分期摊销,计入损益.其中又包括:
(1)对于土地使用权、商标权、专利权等预计使用年限确定,而且减值风险较低的,采用直线法摊销;
(2)对非专利技术等有预计使用年限,但考虑技术进步等因素对其价值的影响呈加速变化的,可采用类似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法的"加速摊销",以尽快收回投资,这也符合会计核算原则之谨慎原则.
2、对无期限型无形资产项目,如商誉,由于它以构入价格作为其入账价值,但是在以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很可能会逐渐增值,所以无需进行价值摊销,甚至要增加其账面价值.
这与《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期末如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价值又得以恢复,应在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内转回"的本质是一致的,因为两者的经济内容是一致的.对于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又得以恢复的,《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转回时借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贷记营业外支出--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既然对已计提的减值准备要如此处理,那么对未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项目在价值增加时也应有类似的会计处理:借记无形资产,贷记营业外收入.而且企业应该尽量频繁地做这项工作.
无形资产摊销期如何确定?通过上述资料内容,相信大家都知道怎么去判断无形资产摊销期了.注意,这里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期,指的是可以摊销的无形资产哦!除此之外,小编还整理了无形资产摊销的注意事项,希望有助于大家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