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未收到全额发票如何进行折旧处理
汇算清缴前拿到凭证无需调整,折旧年限不需要变化,按照发票金额提折旧.
1、根据国税函[2010]79号,五、关于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计税基础确定问题
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待发票取得后进行调整.但该项调整应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进行.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六、关于企业提供有效凭证时间问题
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依据以上两个文件,得出以下操作办法:假设纳税人在2011年7月份购入固定资产(金额暂估),若在2012年6月份(12个月内)取得发票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可按暂估价计提折旧.6月份收到发票后,按照实际金额在税务机关补充申报,把暂估金额调整成实际金额(原值和折旧额都要调整).若在6月份还未取得发票,要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在汇算清缴时按暂估价计算扣除的折旧额应该要调增(即不能扣除).
小企业固定资产分类包含什么?
1、按经济用途分类:
按固定资产的经济用途分类,可分为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和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
(1)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是指直接服务于小企业生产、经营过程的各种固定资产,如生产经营用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器具、工具等.
(2)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是指不直接服务于生产、经营过程的各种固定资产,如职工宿舍、食堂、浴室、理发室等使用的房屋、设备和其他固定资产等.
2、按使用情况分类:
按固定资产使用情况分类,可分为使用中的固定资产、未使用的固定资产和不需用的固定资产.
(1)使用中的固定资产,是指正在使用中的经营性和非经营性的固定资产.由于季节性经营或大修理等原因,暂时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仍属于小企业使用中的固定资产;小企业出租给其他单位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内部替换使用的固定资产,也属于使用中的固定资产.
(2)未使用的固定资产,是指已完工或已购建的尚未交付使用的新增固定资产以及因进行改建、扩建等原因暂停使用的固定资产,如小企业购建的尚待安装的固定资产、经营任务变更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等.
(3)不需用的固定资产,是指小企业多余或不适用,需要调配处理的各种固定资产.
3、综合分类:
按固定资产的经济用途和使用情况等综合分类,可把小企业的固定资产划分为五大类:
(1)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
(2)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
(3)租出固定资产(指在经营租赁方式下出租给外单位使用的固定资产);
(4)不需用固定资产;
(5)未使用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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