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性售后回租如何理解
融资性售后回租的概念是是指物件的所有权人首先与租赁公司签定《买卖合同》,将物件卖给租赁公司,取得现金.然后,物件的原所有权人作为承租人,与该租赁公司签订《回租合同》,将该物件租回.承租人按《回租合同》还完全部租金,并付清物件的残值以后,重新取得物件的所有权.
融资租赁合同的定义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售后回租是融资租赁方式中比较特殊的一种.
融资性售后回租法律风险是什么?
融资性售后回租法律风险是可能会产生相应的一些经济纠纷.一般认为融资性售后回租是融资租赁的一种.
由于企业通过银行信贷、债券市场或资本市场进行融资的门槛和政策约束较多,通过售后回租模式能够在实质上起到类"抵押贷款"的融资效果,加之其节税、盘活存量资产等作用,成为了融资市场上渐受青睐的工具.
实务界一般将融资性售后回租归为融资租赁业务的类型,简称为"回租"业务.与之相对的,传统的融资租赁有时也称"直租"业务.
直观来说,回租业务与直租业务形式上的区分在于法律主体的同一性.传统的融资租赁业务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后,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融资融物交易.这种模式下,存在至少3个不同的法律主体,即出卖人、承租人和出租人.而在融资性售后回租的场景下,出卖人和承租人为同一人.此外,回租业务的交易文件中,通常约定在作为融资方的承租人(出卖人)按期足额交付全部租金后,可以名义价格重新取回标的物的所有权.
最直接的规定是来源于监管机构--原银监会发布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售后回租业务,是指承租人将自有物件出卖给出租人,同时与出租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再将该物件从出租人处租回的融资租赁形式.售后回租业务是承租人和供货人为同一人的融资租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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