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前的暂估成本没发票
暂估入账应该是会计处理模式和税务处理模式差异的一种妥协调节,税务上只认发票,会计上我们有可以确认相关金额的真实单据就可以了,这也是也算是会计上实质重于形式的一种体现.
实务中出现暂估入账通常是由于采购方未及时结算,存货已经入库,但采购发票尚未收到,不能确定存货入库成本的情况.
如果发票跨年度仍未到达,但存货已经领用并销售,汇算清缴时是否调整按暂估价列支的成本,目前没有统一的规定. 根据税法规定,税前扣除必须符合以下原则:
(1)配比原则,纳税人发生的费用应在费用应配比或应分配的当期申报扣除.纳税人某_纳税年度申报的可扣除费用不得提前或滞后申报扣除.
(2)权责发生制原则,纳税人应在费用发生时而不是实际支付时确认扣除.
(3)相关性原则,即纳税人可扣除的费用从陛质上和根源上必须与取得应税收入相关.所以,对暂估人账发生的成本,如果遵守以上原则,且纳税人不存在滥用暂估入账少缴或不缴所得税的情形,原则上可在税前扣除.实务中税务较多运用的原则是: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发票已到达的或能提供能充分证明暂估入账真实性的其他原始凭证如合同等就不必做纳税调整,否则应做纳税调整.
暂估成本账务处理影响所得税吗?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规定:"纳税人申报的扣除要真实、合法.真实是指能提供证明有关支出确属已经实际发生的适当凭据;合法是指符合国家税收规定,其他法规规定与税收法规规定不一致的,以税收法规规定为准." 因此,在发票未收到前,可以暂估成本.您企业在暂估入帐的成本在汇算前未取得合法凭证的情况下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这部分暂估的成本在进行年度所得税汇算时必须调增纳税所得额.
所以暂估成本是会影响到企业所得税的.
以上整理的资料内容,就是我们关于5年前的暂估成本没发票的处理办法.首先我们要明白,暂估入库是指没有发票的时候,先将货物入库,金额都是预估的.这个就可能会和实际发票金额存在误差,我们必须要拿到发票冲回,再正式入账处理,否则是没有办法抵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