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费合并计入个税会计分录
1、计提的时候,
借:管理费用等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2、支付的时候,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申报的时候把这个福利费金额并入个人所得一起申报个人所得税.
无需缴纳个税的福利费
1、独生子女的补贴、托儿补助费.但超过当地规定标准发放的部分需要纳入工资薪酬所得;
2、差旅费津贴和误餐补助费.具体是指因公在城区、郊区进行工作,无法返回工作单位进行就餐而产生的费用;
3、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如纳税人或其家庭存在一定生活困难而领取的生活困难补助;
4、工伤补贴.根据相关规定获得的工伤保险补贴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5、生育补贴.生育妇女根据国家相关办法获得的生育医疗费、生育补贴等补贴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6、抚恤金.
职工福利费必须计提吗?
不用.新准则取消了原"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会计科目、增设"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按照"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 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即将职工福利费列入职工薪酬范围核算.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应用指南规定:"没有规定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企业应当根据历史经验数据和实际情况,合理预计当期应付职工薪酬.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大于预计金额的,应当补提应付职工薪酬;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小于预计金额的,应当冲回多提的应付职工薪酬."
原来工资总额的14%属于税法规定的扣除比例,不属于财政部规定的企业计提比例(会计处理应遵循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因此,职工福利费属于没有规定计提比例的情况.
上述的文字内容,就是我们关于福利费合并计入个税会计分录的相关说明.现在的福利费我们是可以合并工资来计算个人所得税的,这里我们是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来进行核算处理.注意,职工福利费并不是一定要计提的,详情参考上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