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必须做吗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指的就是居民将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合并后按年计算全年最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在减除纳税年度内已预缴的税款,计算应退或者应补的税额,向税务机关办理申办并进行税款结算的行为.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1、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2、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纳税年度内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年度汇算.
二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一)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二)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已预缴税额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
(四)符合年度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不办理个税汇算清缴对个人的影响?
1、如果个人不按时进行个税年度汇算清缴,税务机关会进行催报催缴,情节严重的会被追责.
2、对需补税但未及时结清税款的个人,逾期汇算清缴会产生每天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而且可能被罚款.
根据《征管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3、不及时进行汇算清缴会在税务机关留存不良记录,影响个人信用.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五条,有关部门依法将纳税人遵守本法的情况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并实施联合记录或者惩戒.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必须做吗?对于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缴,我们虽然不一定非要进行,但是如果在必须进行汇算清缴的范围内,小编建议大家还是进行一下,以免造成影响.感谢大家,本文就分享到这里了,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