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余成本法是一种计算会计凭证时,在报表和资产负债表之间所分配的固定资产折旧支出的方法。该方法将购买和折旧期内收回该资产的未来金额平均分布在报表的每个会计期。在摊余成本法中,将购买和折旧期内收回的资产分类归属于固定资产账户,并记录为摊余成本或固定资产净值。摊余成本的主要用途是报表的现金流量预测。摊余成本法的最终目标是使企业能够恰当地披露和折旧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
摊余成本法的基本方法是将投资金额平均分配到它的折旧期内,每期计提一部分折旧和摊余成本,以表示因使用而损失的价值,经过几个会计期,最终计提的折旧支出将等于投资金额。其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实现折旧计提的重要原则是要合理地反映平均摊余成本和折旧。在分配摊余成本时,首先应考虑折旧物品的购买金额,其次是固定资产在折旧期实际使用的时间,最后是计算折旧标准。
摊余成本法也可以用于计算非货币性质的无形资产或较长期项目,包括品牌、商誉、技术专有知识等。这些无形资产由于具有较长的寿命,因此不能一次性摊销的支出,需要计提分摊成期折旧支出。在这些资产的摊销过程中,摊余成本法也可以有效地实现折旧的计提以获得报表的现金流量预测。
拓展知识:另一种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是年金法。年金法是多数公司折旧的一种典型方法,又称等额折旧法,即假定折旧支出每年均匀分配,折旧总额可以预先确定。此外,用户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计算,企业设定折旧比例,按照折旧比例每期计提折旧支出,最终计提的折旧支出也将等于投入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