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凭证填制的基本要求是,必须具有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可比较性。
1、完整性要求:原始凭证必须包括业务发生日期、流水号码、编制单位、凭证字号、摘要、会计科目、借贷方向、金额、分录序号,以及核算单位等内容。
2、真实性要求:编制的原始凭证必须真实反映事实,所登记的所有项目,数字,货币单位和金额,都必须在现行审核规章和会计制度范围内正确书写,不得篡改。
3、准确性要求:原始凭证应该准确地反映事实,所登记的项目、数字、金额,必须正确无误,且与实际情况相符。
4、可比较性要求:原始凭证必须有一致性,凭证序号、科目编号、会计术语、金额大小写等内容必须在原始凭证内一致。
拓展知识:原始凭证的类型多种多样,一般根据业务类型可以分为记账凭证、收入凭证、发票凭证、银行凭证等。记账凭证是最常见的一种,一般由财务部门编制,是会计活动的最基本凭据;收入凭证是用来证明公司收入的情况,一般由会计部编制,属于业务凭证;发票凭证是由销售单位编制,用于证明实物交易的收入情况;银行凭证则涉及银行账户的变动,一般包括银行存款凭证、支票凭证、银行盘亏凭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