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关系主体指在法律关系中承担责任义务,并享有权利和特权的主体。根据其参与法律关系的角色、方式和性质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存在于法律关系中间”的主体,又称“被动”主体,比如买方、被拆迁者、被申请执行人、被告、抗辩人、受捐赠人、受让人、受让承受人等;一类是“介入到法律关系”的主体,又称“主动”主体,比如卖方、建设单位、申请执行对象、原告、抗辩方、捐赠者、让与人、让与承受人等。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关系,有的是双方约定的关系,有的是由法律确立的关系,有的是双方协作的关系,有的是双方面对面的关系,有的是双方夹码之间的关系。
法律关系主体间关系的构成,不仅取决于双方究竟承担什么责任,也取决于双方责任的本质性质。有的是相互穿插的关系,有的是顺序关系,有的是定位关系,有的是约束关系,有的是分割关系,有的是合作关系,有的是保护关系。
拓展知识:
法律关系主体还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仔细比较双方的责任本质,区分和认清各自的法律责任。对于特定的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要知道自己的权利义务,以及对方所承担的义务,以便清晰理解自身所属的法律关系,并正确履行责任。
二是充分认识双方的身份。在双方当事人交换之前,应充分了解双方的身份,包括财产要件、履行形式、行业资质、技术能力、法律程序、服务能力、代理权限等,以便确定主体的关系。
三是要重视主体的合法性。双方当事人在进行合同关系的建立之前,要加强合法性的审慎,确定合同主体的真实性,确认其有效性,就是说要确保双方当事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才能开展正当合法的合同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