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重股权结构是公司联合组织在股权结构上的一种普遍采用。它通常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普通股,另一部分是投资者持有的限制股。普通股通常提供投票权,而限制股则只提供限定程度的参与,包括不得投票权或者拥有信息的权利。
双重股权结构有其自身的优势,例如增加资本市场的可供性,此外,双重股权结构可以避免单一投资者掌控公司,从而降低对散户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同时也可以改善公司管理结构,给散户投资者提供有限的参与机会,优化公司的治理结构。在双重股权结构中,股东有投票权,投票权可以用来限制公司的管理,管理层也可以立即反映投资者的要求,从而达到调整公司管理的目的。
但是,双重股权结构也有一些缺陷,例如,因为投资者拥有部分投票权,可能会出现投资者的股份分散,使得公司难以坚持正确的管理方针;另外,因为公司可能被多位投资者控制,投资者可能出现分歧,把精力放到争斗和政治上,从而导致管理陷入混乱,影响到公司的经营和发展。
拓展知识:双重股权结构在不断发展,新型股权结构登场,中国最近设立的国有独角兽公司、多股东永续隐含储备金及复制人类投票结构,均可在双重股权框架中构筑,可以带来更大的益处,让股东得到双倍的报偿,有效保护家族企业等受益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