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有四种:人、财产、物品和行为。
1、人:人通常被称为法律关系的最重要的客体,因为这种客体本身具有法律效力,也是法律规定保护的对象。法律关系中的人又分为受益人和责任人,受益人是从法律关系中受到好处的一方,而责任人是受到法律规定的约束并需承担义务的一方。
2、财产:财产是指一切具有经济价值的东西,其中也包括了账户里的钱、股票、债权等。财产在法律关系中具有经济价值,可以作为交换和分配物和权利的媒介,受益人和责任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具有实质的经济价值,可以以财产的分配体现出来。
3、物:物指一切客观存在的东西,它可以有形也可以无形,而以有形物品为主。它可以是受益人的产权,也可以是责任人的义务。法律关系中的有形物品可以是政府实施政策的事物,也可以是私人之间的约定物品。
4、行为:行为指有约定或无约定的活动,它可以是动作、习惯或坚持。它可以是受益人的义务,也可以是责任人的权利。行为可能是双方的约定行为,也可能是一方的行为能够成为另一方的义务的行为,如在买卖关系中,买方的行为可以使卖方成为支付商品价款的义务人。
拓展知识:
法律关系不仅涉及以上四种客体,也涉及到很多衍生客体,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基金会等,这些衍生客体通过某种外部关系,具有可以受法律保护的特征,可以建立一定的实质权利义务关系,从而成为法律关系的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