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是指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公司能够拒绝对被告承担某项法律义务,如向被告求偿或承担民事和治安责任等。这一制度是在法律上给公司提供一种与自然人的不同的的拒绝义务的特权,它将企业的法律关系与其他司法主体的法律关系区分开来,将其定义为独立的法律主体,从而使企业享有民事责任的主权权利,也就是被称之为“公司人格否认”的法律原则。
拓展知识:此外,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也被称为法律主体独立性原则,是公司法的重要原则之一。公司是一个客体,它能够拥有法律能力,它在法律上有其独立的主体地位,它的财产独立于其股东,其责任独立于其股东,也独立于其他社会关系。这就是这一原则的核心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