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是指企业在会计期间内,将财务报表里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其中,营业收入是指其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所反映出来的货币净收益,而利润总额指的是其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所反映出来的非货币净收益。
有别于货物或者服务提供者面临的营销收入和成本收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类似于投资者从其投资项目中获得的收入。这些投资可以是金融性资产、债务投资等,也可以是内部交易,如内部向公司的供应商或其他客户购买物品的交易,也可以是现金投资。
在会计期间,会计资产投资者可以通过识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来计算企业财务状况。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是指企业从会计期间内公允价值变动体系中获得的收益,而无需发生任何实质性的现金流动,从而使公司的账上收入提高。
拓展:企业可以为了适应当前的市场环境以及经济环境需要而采取相应的会计政策,以调整其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计量。例如,如果财务管理者认定当前市场环境应当采取“假定”计量,则本期准备计入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可能会发生变化,从而影响企业本期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的计量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