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主体和法律主体的区别在于它们的定义、权利和义务以及对外的法律表现。会计主体是指从会计学角度出发,受会计原理和标准的限制,受不同会计报告客体要求,受明确财务报表客体要求,用通用会计准则或会计准则进行会计编制及披露的主体。法律主体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国家法律规定,接受法律约束,受法律保护,具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组织形式,有权取得、处分财产,承担义务的主体。总的来说,会计主体是以会计学为核心的客体,法律主体是以法律为支柱的客体。
从定义来看,会计主体是一种特殊的客体,而法律主体是市场经济参与者中最基本的客体。会计主体以其独特的会计处理和披露功能服务于市场经济,但会计主体又是法律主体的一种。从权利和义务的角度来看,会计主体受到公司法和任何相应的法律规范的约束,但它仍服从会计准则的要求,会计处理和披露不仅要合乎法律的要求,而且要合乎会计的原则;法律主体受法律的约束,必须安定履行其财务义务,也必须服从相关的会计准则要求,以便客观地反映企业实质经营状况。
在对外法律表现上,会计主体表现为会计报告客体,主要是通过会计报表来披露企业财务情况,供决策客体参考;而法律主体表现为法律客体,主要是对外行使各种民事权利和履行义务,承担民事责任。
总之,会计主体和法律主体的区别在于其定义、权利和义务以及对外的法律表现不同。他们服从不同的规则,客观地反映企业实质经营状况,共同服务于市场经济。
拓展知识:据《公司法》的规定,法律主体在企业经营中具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拥有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并依法独立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会计主体是指受会计原则、标准、规定等要求,以及各种有关会计报告客体的要求来进行会计处理及披露的组织客体,它的本质是以会计学为核心的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