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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核算方法是指在法定会计准则要求固定资产登记和核算时,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核算方法,从而确定固定资产的有效期,从而使固定资产支出的会计处理和核算得以实现的核算方式。
固定资产核算方法一般有以下几种:
1、原值核算法:根据固定资产的购置价格为原价,按固定的折旧率计提折旧,逐年减少折旧,到使用期满时,则记账金额为其原价;
2、平均年限法:按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来折旧,将其原价除以其预计使用年限作为一年的折旧金额;
3、变现价值法:首先将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其经过几年使用后的变现价值作为变现部分的价值,然后将变现部分的价值按全部使用期满时的预期剩余使用年限折旧;
4、双重余额法:把固定资产在其预期使用期满时,可预期剩余资产价值折新后的金额,分成一定比例,这部分金额作为固定资产的年限总额,分成每年的折旧金额;
5、双倍声誉法:确定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后,其净值就确定了,但一般将其折旧金额按照双倍声誉原则,即首年折旧额是价值除以使用年限的2倍,以后每年的折旧额都减为原来的一半,直到使用期满时,再给最后一年的折旧加倍。
以上是固定资产核算方法的基本特点,具体应用根据不同企业的实际情况而定,以期得到更准确的固定资产核算结果。此外,固定资产核算还必须注意定期检查固定资产的计价,以及实施绩效管理、效率管理和财务活动管理,以确保其财务核算流程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