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条件指的是一种可以在特定条件下按照转换关系变换起初发行的固定收益债务证券为另一种收益权益证券的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具有可转换性的证券,可以按照持有者的意愿、按照公司发行赠礼/特许股政策在特定条件下按照转换关系把可转换债务证券转换为公司股份,而这种债券是把政府债券和企业债券的两种特征结合在一起的,拥有固定收益率和特定条件下可被转换成股权证券的双重性质。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规定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发行对象:一般为国内外具有实体的公司,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等。
二、发行价值:包括债券面值、期限、利率等。
三、发行折价率:公司债券发行时一般存在折价率,即发行价比发行债券的起息价低,以减少公司债务负担。
四、发行期限:一般是规定日期,即从发行日起至偿还日期之间的时间。
五、转换条件:公司债券可在公司因收购或者股份重组等原因所设置的转换条件之下由持有者转换为股权证券。
六、质押权:公司债券一般都有质押资产,以确保债权人的权益。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和投资对投资者的好处是拥有固定收益的同时,具有获得潜在股权收益的可能性。同时,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以有效地减轻财务压力,搭建一个支撑公司增发股票和再融资的桥梁,同时还可以利用融资者的资金来解决融资问题。
拓展知识: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融资机制是经济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有效地拓展企业的财务资源,进而提升企业的竞争力,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涉及到多方,各领域专家的参与,必须进行全面、系统的风险评估,以期实现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稳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