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常用的四种折旧方法包括平均年限法(Straight Line Method)、双倍余额递减法(Double Declining Balance Method)、可变折旧法(Variable Declining Balance Method)和无形资产摊销法(Amortization of Intangible Assets Method)。
1.平均年限法:平均年限法也称为等额年金法,即资产的有形价值分摊到总的使用期,每年折旧的金额相同,简单实用,但有时对于有形价值变动较大的资产,会导致过低的折旧金额。
2.双倍余额递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将有形价值乘得双倍值,然后按原额每年递减折旧,其优点在于可以很好地反映资产价值减小的程度,缺点则在于初期折旧金额过大,后期折旧金额相对较小。
3.可变折旧法:可变折旧法指的是有形价值乘以一定系数,比如1.5或2等,然后每年递减折旧,这种方法的折旧金额跟价值的减小程度更加合理,但系数的设定则是存在争议的。
4.无形资产摊销法:无形资产摊销法指的是将无形资产的有形价值按一定的期限分摊列入收益账簿,以形成有形价值的折旧,一般而言,该方法只适用于有形价值低而持续使用期长的资产来计算折旧。
总而言之,资产折旧方法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结合企业的折旧方式,选择不同的折旧方法来计算,从而准确的识别并分担企业的折旧成本。
拓展知识:折旧是会计专业术语,用来表达企业因使用资产而产生的消耗,会计准则规定,企业需要按照一定的折旧方法,将有形价值按一定的比例分摊到其经营活动的有效期限中,以计算每期的折旧成本。既然如此,企业在进行业务报表汇总统计时,就必须要正确计算和应用好折旧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