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来源主要有三个:
1、证券公司自愿提供的资金。在证券市场发生不可预见的风险或损失时,证券公司自愿提供的资金可以抵消投资者的损失。
2、政府财政。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可以由政府财政提供,政府财务可以通过增加证券公司的股息收入或拨款给证券公司来支付投资者损失。
3、债务基金。债务基金可以来源于证券公司透过承销商向投资者发行的债券。这些债券的收益可以作为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源头。
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资金来源代表了证券市场的安全性。任何一家公司可以申请该基金,以确保投资者的利益。如果该公司无法偿付投资者的损失,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就可以提供投资者的补偿。政府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充资金,以确保投资者保护基金的资金充足。
拓展知识: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不仅可以支付投资者遭受的损失,还可以做其他工作,比如提供投资者咨询服务,支持相关投资者机构,赞助社会公益事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