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关系主体和客体是法律关系中的基本概念,它们是构成法律关系的两个主要元素。主体是法律关系的实质内容,它们的认定及其确认的表示,是法律关系及其规定的目的和对象。客体是指法律关系的表示,它们的表示是法律关系的一种概念,其内容可能涉及责任、义务、权利和其他形式。
法律关系主体是指法律关系内需要被赋予或者应当被赋予的权利和义务的本质对象。法律主体可以是自然人,如个人、公司等;也可以是法人,如政府、国家机关等;还可以是非法人组织,如会计机构、基金会等;也可以是无形法律主体,如公共利益团体等。
法律关系客体指从法律角度来看,法律关系中受到影响的主体行为,由这个主体行为习惯引发的法律关系,便是其客体。客体并不要求是自然人,也可以是物品、服务、信息等。
法律关系主体和客体的区别在于,主体是法律关系内容的主要原因,而客体则是法律关系内容的结果。拥有主体权利和义务的是主体,具有客体赋予的权利和义务的是客体。另外,主体有权做出认定,而客体是被认定的对象。
拓展知识:
法律关系的形成不仅要有法律主体和客体,还要有法律行为和法律效力。其中,法律行为是指主体出于自愿,正当的目的,承担义务,或者行使权利的行为;法律效力是指法律行为所产生的社会效果,也是法律关系的中心环节。法律效力是法律关系被认定为具有效力的基础,而效力的认定也需要法律关系主体和客体的联合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