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竞争性取得公共物品是指无需以竞争的方式在市场上或者其他任何地方购买、获得或使用公共物品的方式。一般来说,这些物品有政府部门赋予的特权,或通过计划交易,政府部门将这些物品提供给特定的群体。有些实际也包括销售,但是是非竞争性的,即不存在拍卖或者抬价的活动。
非竞争性取得公共物品的常见方式包括公共服务、政府拨款、换取补贴、优惠购买、政府投标和政府收复等等。其中,公共服务是指政府部门给予公众的特殊公共服务,通常无需直接付费。而政府投标是指政府出价竞标公共物品,而政府收复则是政府主动收回特定物品,以免被滥用。
此外,政府拨款也是供应公共物品的一种方式,政府将一定的财政拨款或者在某一特定领域拨款给某些特定的组织,以此帮助其进行某一项目的开发和公共物品的提供。换取补贴则是指政府出补贴,以鼓励某一特定的行为,而优惠购买则是指政府给予某些特定群体或者企业在采购公共物品时的优惠待遇。
总而言之,非竞争性取得公共物品是政府利用优惠措施和资金投入,不收取费用的方式,向特定群体提供公共物品的过程。这种方法不仅能帮助政府确保必要的公共物品供应,而且也可以有效地促进某一领域的发展。拓展知识:经济学家也在试图理解政府如何利用非竞争性取得公共物品来实现其经济和社会政策目标,以及他们如何运用此方法来改善公共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