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六种情形包括:
1、居民房屋抵押贷款:由于地方政府财政困难,居民房屋的抵押贷款由政府承担,由政府在支付贷款时发生的,但是在实现有关贷款的时候却发现,政府的财政收支并不允许政府支付贷款,因此,政府只能推迟甚至无法实现贷款支付,从而形成隐性债务。
2、基础设施建设抵押贷款:政府在基础设施建设的压力下,采取抵押贷款的方式筹措资金,但是政府财政收支状况不许可支付贷款,因此形成隐性债务。
3、城市公共交通设施抵押贷款:政府采取抵押贷款的方式筹措资金,在建设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的过程中,由于财政收支状况不许可,形成隐性债务。
4、社会福利抵押贷款:政府为解决大众社会福利问题,采取抵押贷款的方式筹措资金,但是由于政府财政收支状况不许可支付贷款,因此形成隐性债务。
5、三农政策抵押贷款:政府为解决农业、林业和畜牧业的发展问题,采取抵押贷款的方式筹措资金,但是政府财政收支状况不许可支付贷款,因此形成隐性债务。
6、法律抵押贷款:政府采取抵押贷款的方式为实施法律政策筹措资金,但是政府财政收支状况不许可支付贷款,因此形成隐性债务。
以上是提及的六种情形。
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是指地方政府承担的贷款,但实际上由于财政收支状况不允许政府支付贷款,或者出于政策考虑,政府选择推迟或完全不支付,从而形成的负债。由于它是无形的,很难控制,因此变得越来越严重,引起了社会的重视。
拓展知识: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存在一定的潜在风险,如财政收入不足以支付贷款、抵押物市场价值降低、贷款利息增长等等。此外,由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形式多样,且负债本身不可见,容易造成地方政府财政赤字过大,风险更高。所以,政府在实施投资项目的时候,应当慎重考虑,以免出现投资回报不佳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