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本票和银行汇票是两种金融机构发行的定期用于付款的支付凭证。
银行本票是由当地支付机构发行的定期付款凭证,金额现金即可支付,不允许转让,只有“付款人”和“收款人”两方参与,付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月,一般不受法律保护,其有效性受到发行金融机构的兑付能力限制,付款额度较小。
银行汇票是受付款人委托,由票据发行银行印制的一种现金支付凭证,可以转让,可设定多方参与,付款期限可以超过一个月,受法律保护,其有效性受到债权人在付款行确认后得以确认,付款额度较大。
综上所述,从付款期限、转让性、付款额度以及法律保护程度等方面,可以看出银行本票和银行汇票各有不同的特点。其中,银行本票期限较短,付款额度较小,不受法律保护,付款人和收款人为两个不同的实体;而银行汇票期限长,付款额度大,受法律保护,可转让,参与人可以设定多方,其有效性受到债权人确认。拓展知识:除了银行本票和银行汇票,还有社会商业汇票、部队支付凭证等多种付款凭证,它们的不同之处主要在于发行机构、受益人、面值和付款方式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