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除基本的营业收入的收入,一般不属于企业经营活动的收入,也不是企业营业收入的一部分。营业外收入主要有政府补贴、非居民海外投资收益、处置固定资产的收入、赔款收入、受托管理活动收入、财务型净收益、销售公司自用财产的收入等。
政府补贴是指政府向企业发放的补助,补助形式有直接财政支出,或者以税收减免、抵押贷款为形式补助企业,但不能归入企业利润,而是作为营业外收入处理。非居民海外投资收益指的是企业投资境外银行存款、政府债券、股票等所获收益,其中包括利息、股息、减股息等,这些收入也属于营业外收入。
处置固定资产的收入指企业处置其固定资产所获得的收益,如出售厂房、土地、机器设备等收益。赔偿收入则指因企业遭受损失而获得的赔偿,如企业因火灾,所获水灾赔偿金属于营业外收入;受托管理活动收入是指企业受托代理他人管理活动的收入,如银行为他人管理资金时所收取的报酬等。财务型净收益指的是企业以金融型净收益的形式收取的收入,如购买基金所得的分红或投资财产所获的净收益等。销售公司自用财产的收入也属于营业外收入,指的是销售公司将自用财产出售,获得的报酬。
总之,营业外收入从形式上分类可以分为:政府补贴类、固定资产处置类、财务收益类、赔偿类、受托管理类、销售公司自用财产类等。营业外收入可以增加企业的收入,使企业营业收益得到双重保障和提高,但企业在收取营业外收入的同时,必须妥善处理与营业外收入有关的各项费用,以使企业最大限度地收益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遵守相关的法规,促进企业的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