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借款利息的会计分录通常包括以下四个科目:
1. 借方:借款利息;
2. 贷方:银行存款,指代借入资金的收入或月供;
3. 借方:应付利息;
4. 贷方:利息支出。
这四个科目有一定的关系,比如第一个借方科目借款利息与第二个贷方科目银行存款之间的关系,第三个借方科目应付利息与第四个贷方科目利息支出的关系。
具体来讲,计提借款利息的会计分录是指,在完成了借款合同中订立的利息费用,企业需要在接受资金和归还资金之间实施会计分录。计提借款利息会计分录是一种实施会计分录属于按条件计提利息支出的会计分录,它具有一定的规则性。
该会计分录的实施,通常以科目体系为基础,由借款利息和应付利息等贷方科目和银行存款和利息支出等贷方科目形成,它的借贷总额应当一致,如果有出现借贷不平衡的情况,则应当及时纠正。
拓展知识:贷款利息还是需要报税的,企业按照贷款利息实际支付金额缴纳企业所得税(上海市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按照月支付的贷款利息的时间及金额的累计,作为当期的减免税额,减免当期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