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定期存款利息,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提前将未到期的定期存款利息计入本期收入中,用以计提收益。计提定期存款利息的分录如下:
1、借:应收利息科目
2、贷:利息收入科目
应收利息科目,是指企业应收未到期定期存款利息,是企业在会计期末时可以预估应收存款利息,即定期存款利息的收支日期超出会计期末,可以提前计入当期收入;
利息收入科目,是指企业收取利息所形成的营业外收入,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收取利息类收入的汇总项目,包括:负债上利息收入、各类资产上的利息收入(如固定投资收益、债券投资收益等),以及其他利息收入。
拓展知识:
计提定期存款利息,可以分为定期储蓄利息和定期存款利息两类。定期储蓄利息,是指客户在银行把资金存入定期储蓄账户,并经银行行长审批后确定的收入;定期存款利息,是指客户在银行把资金存入定期存款账户,并经银行行长审批后确定的收入。计提定期存款利息,主要是为了早日将预计将来收到的定期存款利息金额计入当期收入,以丰富企业的财务状况,使企业所有者拥有更多的可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