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借款要计提利息,主要是按照中国会计准则(CAG)及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短期借款的利息支出一般是直接计入当期的费用;而计提的利息是将借款本金按一定的收益率按期分摊出一定利息,重复计提,直至借款清偿为止。
一般情况下,企业所发生的短期借款都应该按期结清,通常不会出现延期或未按期还款情况,故无需计提利息。因为如果实际结清的日期超过借款的期限的话,就需要交付处罚性利息,但这种处罚性利息不属于借款利息,不属于需要提取的费用,不能合理地计入营业成本中。
可以这么来理解,计提利息是指按一定比例把借款本金作为一种财务费用,按期分摊出去,以消除借款本金给企业带来的实际财务风险损失。在短期借款的情况下,由于贷款期限短,结清期限不会发生延误,故不需要计提利息。
但实际应用中,在借款较长的情况下,行业及企业会根据自身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可以在借款期满前,对未偿还的长期借款进行利息计提,以防止未收回的借款带来的实际损失。
说明完毕,我们来讲讲拓展知识,在借款利息计提过程中,纳税人可以把借款利息提取的金额抵扣税收,一方面可以降低企业的财务成本,同时也可以减轻企业的税负负担,大大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