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会计分录怎么写?" alt="出售固定资产会计分录怎么写?" width="450" border="0" vspace="0" />
出售固定资产会计分录可以分为“收入法”和“支出法”两种类型。
收入法:首先作出“销售及敷衍固定资产收入”的会计分录,借:“销售及敷衍固定资产收入”,贷:“现金”;然后又作出“清除原固定资产”的会计分录,借:“原固定资产原价”,贷:“累计折旧”。
支出法:首先作出“清除原固定资产”的会计分录,借:“原固定资产原价”,贷:“累计折旧”;然后又作出“固定资产支出”的会计分录,借:“固定资产支出”,贷:“现金”。
出售固定资产会计分录的类型,取决于企业的管理决策。如果企业把资产出售后可收到的全部钱款用来偿还债务,应该采用支出法;如果企业把固定资产出售后可以得到的原价超出了债务,则应采用收入法。
拓展知识:
固定资产出售确认原则是会计处理资产出售项目的具体准则,包括出售确认原则和出售收入确认原则,以及出售选择权等。出售确认原则指企业在出售资产一次性收回全部价款时,当期应计价款的一部分作为固定资产出售收入,而另一部分作为减计原固定资产应计余额,分别计入损益类科目。而出售收入确认原则则指企业出售资产采取非一次性收回价款的方式时,应按收入发生的先后顺序,按购买者归还价款的比例,计入收入类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