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协定(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是自2016年11月12日至2017年11月14日,由中国、印度、日本、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新加坡、文莱、菲律宾、泰国、柬埔寨、缅甸、越南、澳大利亚、新西兰等15个亚太地区国家就经济合作与发展达成的自贸协定。
RCEP协定的核心内容非常丰富,包括:一是扩大贸易开放,建立全面、广泛的市场准入规则,实现繁荣发展;二是维护共同利益,推动共同繁荣,促进彼此间经济关系协调有序发展;三是规范相关投资,改善投资环境,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四是促进服务业的开放和发展,支持服务业的创新活动;五是保护知识产权,建立公平、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六是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建立适应新形势的监管制度等。
RCEP协定的签署,将为跨境贸易、投资等在亚太地区的活动提供了更佳的环境,促进了当地国家间的经济合作和发展,拉紧了彼此间良好的经济关系,为推动面向21世纪的全球经贸活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拓展知识:RCEP协定除了涉及贸易、服务业、投资等活动外,还涉及产品的质量、可持续发展、食品安全等领域,加强参与国间在贸易规则、政策和业务实践方面的交流合作,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