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余值是指在贷款行为结束后,贷款方和担保方之间在法定条件下,由担保方向贷款方支付的费用。担保余值是担保方和贷款方之间的一种交换,为贷款方支付担保款,以补偿贷款方无法收回全部本金和利息的未收取部分。
担保余值的适用条件一般有:一是贷款方和担保方双方确认支付。二是本息款金额已经经过结清,或者担保方已经收取本息款,但本息款金额未能完全结清。三是担保方担保的物业,已经被贷款方放弃或者抵押,而担保方又无法进行补偿。
担保余值一般按照三种方式计算:一是担保金额,即担保方承诺支付给贷款方的额外金额。二是抵押品价值,即担保方承诺抵押的与贷款有关的物业的价值;三是贷款本金的余额,即贷款方和担保方之间的余额差额,以及担保方承诺支付的利息。
担保余值具有一定的拓展空间和可能性,如担保金额可以按照相关法律条款进行补充。同时,担保余值也可以分为相应的部分,用于抵押品价值、贷款本金余额等。另外,当担保方支付担保余值后,贷款方可以把担保余值用于弥补未收取的本金和利息,以及贷款相关的费用,这样可以增加贷款方的信用变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