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立公司是开展企业活动的基础,其中包括开立分公司。开立分公司的方法主要有三种,其中包括全资子公司的开立方式、控股子公司的开立方式和参股子公司的开立方式。
1、全资子公司的开立方式:全资子公司是指母公司完全拥有资本,子公司也由母公司投资资金设立,母公司把子公司建立起来,通过投资资金来担负母公司的股份,即把母公司的股份全部拥有,拥有所有权。母公司负责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子公司负责财务管理和实际经营,以此来实现公司的分支机构。
2、控股子公司的开立方式:控股子公司是指一家母公司投资,持有其他公司股份,使外部投资人持有母公司投资的公司股份的情况,即母公司投资的其他公司的股份仍有外部投资者持有。母公司投资的股份比例达到一定程度,就称为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上具有较大灵活性,对母公司投资及回报提出比较低要求,也不受母公司业务范围的交叉限制,但母公司却可以获取并增加利润。
3、参股子公司的开立方式:参股子公司是指投资公司和被投资公司成为参股者,任何一家参与方都具有财产拥有权,参股公司的行政管理由参与方分别履行,任何一家参与方不具备财产控制权,但可以选择签订涉及经营管理权、投资管理、投资回报管理等协议,形成参股公司的指导原则。
拓展知识:在开立分公司前,先要准备好开立公司所需的证照资料,其中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并且需要准备开立公司的基本资料,其中包括公司组织结构、从业人员情况、公司经营范围、财务状况等;最后,按照《公司法》的规定,需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公司章程》,正式办理开立公司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