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体工商户(个体户)是指以其个人名义从事批发、零售等经营活动的企业。对于个体工商户而言,建账也是非常重要的,需要履行的法定责任,但是不是所有的个体工商户都需要建账。
根据税法规定,个体工商户的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的,可以选择不开设账户,应当遵循以下制度:
①要有可靠的凭证,严格依照税收征收管理制度使用收退货凭证,且凭证上应当注明购销商品名称、数量、单价、金额以及所得增值税税额;
②当期销售额50万元以下,以及期末结转应纳税款未超过50万元的,1月1日至终止经营的当月期末,特殊汇总征收;
③应当在当月期末,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当月销项发票及进项发票(金额小于等于50万元),自行缴纳应纳税款;
④总金额超过50万元,及期末结转应纳税款超过50万元的,必须按月建账,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当月销项发票及进项发票,自行缴纳应纳税款。
从上述解释中可以看出,个体户不是必须要建账的,只有当个体户的销售额超过50万元或期末结转应纳税款超过50万元时,个体户才需要建账。
拓展知识:
个体户建账有利于企业在税务中了解具体情况,能够有效减少税务风险。此外,建账也有助于企业实施管理,增强企业会计知识,增加资金灵活性,确保企业的财务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