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权利是指票据的持有人对票据的权利称之为票据权利。票据权利包括获取持票人权利、追索权、诉讼权、保全权和优先受偿权等。
获取持票人权利,是指票据持有人有权按票据所载内容以及票据存在的法律效力要求票据承兑人支付款项。
追索权是指在票据持有人获取持票人权利失败之后,仍有权将票据上的债务人追索至其他债权受偿名单,使其具有债权主体受偿的权利,便可向新债权受偿名单上的人进行追索。
诉讼权是指票据持有人在票据承兑人或债务人未支付款项的情况下,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票据承兑人和债务人支付款项。
保全权是指票据持有人有权向法院申请保全,以确保票据持有人获取款项的权利。
优先受偿权,是指当债务人拥有多个债权人时,票据持有人有权在收到债务人款项时,首先受到偿还。
拓展知识:票据的法律保护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票据持有人可以通过追索权等方式,享受票据拥有的权利,并对票据产生的法律责任进行保护。票据的法律保护是为了实现票据转易的便捷性,促进票据交易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