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折旧主要是指将企业拥有的无形资产(如商誉、商标、专利、版权、技术科技等,不易即时价值化的资产)逐年经计算折旧到收益,以形式抵减成本,减少所得税负担的折旧方式。
无形资产折旧,应该从三个方面来考虑:
(1)确定折旧起始值。折旧起始值是指无形资产折旧的起始金额,一般以该资产的取得价款作为准则。
(2)确定折旧年限。一般折旧年限的选取,应当按照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确定,以保证折旧结果的真实性。
(3)确定折旧率。折旧率是指把折旧费用分摊到各个期间,除了按照会计准则和有关监管要求规定外,应该根据无形资产的特点,反映该资产的使用寿命和价值变动程度,比较合理地确定折旧率。
拓展知识:
无形资产折旧有两种方式,即直线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直线法指的是将起始值均匀的分摊到折旧的每一期;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把折旧年限内的剩余金额,采用双倍余额法进行累计折旧,即每年折旧额为上一年度剩余金额的两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