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原则是指指导制定会计核算原则的核心原则,它控制着企业的会计核算体系的建立,既反映出本身的科学性又符合社会的要求和追求,以其体系性、客观性、可证明性、可操作性、可实施性和统一性,能够支撑起企业会计核算的经济基础和法律依据。
其中最重要的原则包括:客观实在原则、科学统一原则、严格可比较原则、最小费用原则、及时性原则、连续性原则、实行正确原则、公平原则、会计报表复杂性原则、特别事项原则以及遵纪守法原则等。
客观实在原则是指会计要依据客观事实和记载,反映会计事项的实在情况,不得因为主观因素而做出偏离实际的记录,以免造成会计账务不真实、不客观。
科学统一原则是指会计核算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规定,会计账务记载必须统一、一致,并且要与财产、责任和收入、支出等实物关系相匹配,保证会计体系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客观性。
严格可比较原则是指会计的记载必须要严格按照法定的会计核算原则进行,以保证会计账务的可比性和可验证性,不得有偏颇和随意的核算做法,以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比性。
最小费用原则是指设定会计核算活动的成本必须要合理,其成本最小化,以免企业因为为改善会计账务而耗费大量费用,从而影响企业发展。
及时性原则是指会计记载要及时反映实际情况,及时收集会计信息,遵守会计记载的时间要求,以确保会计报表的及时可靠性。
连续性原则是指会计报表要求一贯性的记载,要在会计核算系统中持续建立会计账务,从而保证报表的连续、完整性,以便使管理者及时有效地掌握企业的财务状况。
实行正确原则是指会计核算应该依据实际情况及各项财务要求,正确履行会计核算义务,保证会计账务的真实、一致性及有效性。
公平原则是指会计核算要公正公平,不得因存在利益关系或主观因素而做出不公正的核算,从而使账务不真实、不准确。
会计报表复杂性原则是指会计核算要根据会计报表的复杂性而定,会计报表越复杂,核算规则越多,要求越严格。
特别事项原则是指企业在核算时,要根据会计专业熟悉和研究特殊事项,有效地控制特殊事项的灵活及准确性。
最后一条是遵纪守法原则,这是指会计核算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会计准则的要求来进行,不得有违反国家法律的任何行为,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