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保金的扣留是指当买方收到货时,将一定比例的货款作为质保金扣留下来,可以拿来作为质量、服务、数量及时间等约定内容履行不到位时的补偿来源。
质保金的扣留一般由卖方负担,可以在买方收到货物后将质保金扣留起来,并且在卖方按照约定的标准履行完全义务时归还。如果买方发现商品质量有缺陷,可以根据约定在质保金中扣除损失费用,但是如果质保金已经被扣留,买方无权再次扣除。
另外,质保金的扣留也可以作为买方采购的一种保证,如果卖方履行不到位,质保金也可以作为维权的一种担保,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
最后,质保金扣留是双方在贸易活动中约定的一种补偿方式,买方在收到货物后,可以根据约定,将合理比例的质保金作为保证扣留,但买方不能将质保金作为偿付货款工具使用,应当遵守双方订立的协议,以免发生纠纷。
拓展知识:质保金是指买卖双方在贸易活动中约定的一种保证性款项,质保金的作用是确保卖方的产品符合买方的质量要求,以及其他方面的约定,如交货时间及数量。质保金的性质可以是定额的或者浮动的,一般在交易的最后阶段才确定,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符合条件的一定抵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