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分为政策性事项、金融管理事项、行政执法事项和业务审批事项。
政策性事项:指党政机关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和法规,对社会公共事务和管理活动中的重大问题作出的定向决策,如政府工作报告、专项规章等。
金融管理事项:指金融机构为落实国家财政、金融和流通政策,从事有关金融管理(经营)活动,及金融机构和货币机构的贴现和贷款等事项。
行政执法事项:指行政机关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保障社会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履行调节社会关系,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做出行政处罚和责令处理等事宜。
业务审批事项:指行政机关为调整社会生产关系,保障正常的社会秩序,实施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保护国家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从事的审批管理活动,如审批建设项目、特许经营、资质审批等。
拓展知识:事项分类可以根据性质分为行政性事项和职能性事项;行政性事项又可以根据本质上的不同分为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处罚事项等;职能性事项又可以根据具体行政管理领域的不同分为金融事项、市场监管事项、安全监管事项等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