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账损失的核算主要用于记录和计算未能及时收回的贷款或账款损失。
一般来讲,核算坏账损失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期初预计法,另一种是发生发现法。
期初预计法是指期初就预先核算出应收账款准备坏账损失的金额,把预计损失额记入坏账损失收入科目。期初预计法是根据期初应收账款的累计坏账率来预计准备坏账损失金额,然后把预计损失额记入坏账损失收入科目。
发生发现法是指当有可能发生损失时,按照实际发生的损失,就当期发生的损失进行核算,把实际发生的损失记入坏账损失收入科目。
核算坏账损失的一般步骤为:
1. 计算期末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额;
2. 将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额减去期初应收账款预计坏账损失额;
3. 若期末实际坏账损失大于期初预计的坏账损失,应将差额记入坏账损失收入科目;
4. 若期末实际坏账损失小于期初预计的坏账损失,应记入坏账损失减少收入科目;
5. 将期末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减去期末预计的坏账损失,以得出期末实际金额;
6. 把期末实际金额记入坏账损失收入科目中。
拓展知识:
坏账风险是指企业放贷贷款事项及贷款用途、借款人信用程度、贷款利率及贷款期限等之间出现坏账损失的风险程度。企业在放款过程中,要做好坏账风险防控,尽量降低坏账率,防止出现大额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