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提请仲裁的纠纷包括:
一、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是指当一个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有异议时,可以请求国家行政机关对其作出的行政行为进行诉讼。由于行政行为本质上是国家的权力行使,因此行政诉讼也是国家机关与当事人之间的法律纠纷,当事人也不能通过仲裁机构来解决纠纷。
二、刑事诉讼
刑事诉讼是指涉及刑事责任认定的法律纠纷,一般是由受害人或其近亲属报案请求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查起诉。刑事诉讼中涉及最重要的是犯罪责任认定,而仲裁机构不具备判断犯罪责任的权力,所以不能在刑事诉讼中解决任何纠纷。
三、固定财产的买卖纠纷
固定财产的买卖纠纷是指固定财产等财产交易活动中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受当事人的分歧,这类纠纷往往是与财产权利的转移有关的。比如,当事人可能因为不同的看法而产生争议,是否有义务告知物件是否存在欠缺,对于未履行承诺等。这类纠纷都是围绕财产权利的交割,因此也不能通过仲裁机构来解决。
拓展知识:
仲裁制度是指当双方当事人发生法律纠纷,可以自愿接受以仲裁为方式予以解决的制度。仲裁制度有利于改善司法效率,提高司法公正性,减轻司法负担,从而促进司法公正的独立和可靠,仲裁作出的裁决具有合同约束力,通常可以改变法律关系,但不能侵犯国家法律,也不能侵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