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红的会计凭证是指错误的会计凭证被正确的会计凭证所取代,而不是将原凭证作废或删除。冲红的会计凭证,其实就是凭证变更,为了避免损失记录重新开具一张新凭证,用来取代原有凭证,即冲红凭证。
冲红的会计凭证应当符合下列几点:
第一,冲红凭证必须有“开具日期”和“凭证编号”,其“凭证编号”与冲红原凭证的“凭证编号”应当清楚标明。
第二,冲红凭证应当包括冲红原凭证的所有相关信息,且发生变更的内容应当予以明确标明,包括:变更的日期、变更的金额、变更的会计科目、变更的摘要以及变更原因。
第三,冲红凭证必须有主管会计人员及会计出纳签章,一般也要求在冲红凭证上,写明“冲红原凭证号”。
第四,冲红凭证的对方科目仍然采用原凭证的对方科目,而变更的金额应当根据当前的增加或减少来决定。
第五,冲红凭证的摘要应当明确标明“冲红原凭证”的字样,以表明该冲红凭证是冲红原凭证的。
冲红的会计凭证一般是用于纠正已开具的凭证中出现的错误,在准确结算企业的财务报表时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拓展知识:冲红凭证和作废凭证是不一样的,在冲红凭证中统一记载了错误发生之前,企业发生的事项,而作废凭证仅仅只是将原先的凭证作废,不会记载任何相关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