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头支票是一种金融信用单据,也称为虚假支票。它是支票的一种,没有用任何资金背书,只有支票发行者的信用。因此,空头支票具有高风险性和无法清偿的风险。
当支票发出时,开票人必须向受票人提供足够的货币支付,而受票人可以在到期日将支票兑现。空头支票并不采取资金背书,因此存在着清算风险,受票人可能无法在到期日兑现支票,那么这种支票就属于空头支票。
一般情况下,空头支票的发生可以归结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支票发行人超出了他的可支付限额,受票人在支票到期的时候无法偿付;另一方面,支票发行人无能力支付支票项下的债务,甚至根本不打算履行承诺,对受票人出发了空头支票。
空头支票对金融市场及社会经济产生了不良影响,会影响金融市场信任度及人们的信用感。另外,空头支票也会带来金融损失,增加社会的资源浪费,影响金融机构的正常经营,甚至会造成金融危机的出现,严重影响经济发展。
因此,金融机构应密切关注支票发行人的信用情况,增加金融风险监管,消除空头支票的出现,防范金融风险。另外,金融机构需要加强金融管理,改进审核机制,防止不良信用行为的发生,以避免清算差错及空头支票出现。
拓展知识:国内空头支票的处理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照《支付结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理,最终进行判决,并可以拘留支票发行人,加大金融犯罪的惩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