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利息是一种财务科目,属于固定资产类别。 它是指企业发生的贷款或借款,且为了借款者支付利息的款项。应收利息也是企业可能的营收来源之一,可以为其提供营收来源及可用资金。
应收利息通常由发生贷款后发行的债券、贷款和抵押贷款所产生,是企业财务活动中的一项收入。它的收入类型是金融性收益,来源于向债权人支付的债务性收益,一般由贷款本金的利息收入所形成。
应收利息的计量及记账,一般按照国家有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应收利息的计量也存在一定的技术准则,如,利息的计算以360天为一年,每月30天计算等。
拓展知识:
应收利息的核算主要由两部分组成:未收利息和应交利息。未收利息是指借款的利息未收到,但是已经产生贷款债务的利息,应当在该项借款生成的利息未收到时计入未收利息;应交利息是指贷款债务的利息已经产生,但尚未实际支付的利息,应当在利息未支付时计入应交利息。而且应收利息还须根据实际情况,分拆红检查记账,尽量避免发生账务上的差错,并且要注意及时将应收利息披露在年报、半年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