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会计证据是一种具有特殊性的证据,由会计凭证、账簿、合同和其他有关文书组成。一般而言,它可分为实物证据和账户证据两类。实物证据是指会计人员对物料、库存留下的物质证据,如存货清单、发票等;账户证据指的是会计人员登录的记录,如总分类账、明细账簿等。
法务会计证据的独特性在于其既要准确描述实物或账户状况,又要反映经济事实,并具有固定性和可查性的特点。这些特征决定了法务会计证据的重要性,它是用于证明经济事实的重要依据,也是政府、社会机构、个人间财务战略的重要依据。
此外,法务会计证据的特殊性还包括它们的可靠性、准确性和严谨性。它们的凭证应在记录中做出完整、实时、客观的记录;它们的账户也应当严格按照本科、准则和法规进行记录;法务会计证据还应该在保存时采取有效措施来保护它们不受损坏。
法务会计证据的特殊性还表现在其特定的应用场景中,如对财政收入、财务成本、企业负债等金融问题进行核查、审计时,法务会计证据都将成为核查、审计的重要依据。另外,法务会计证据不仅可以作为企业内部证据,它们也可以被法庭作为审理案件的依据。
总之,法务会计证据具有特殊性,它们具有准确性、可靠性、可查性和固定性等特点,在审计、诉讼和税务管理等社会活动中都有重要的意义。因此,会计人员应按照规定,妥善处理、审查和保管法务会计证据,从而为企业和社会提供有效的财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