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设立的具体条件有很多,主要有以下几条:
一、双方同意成为合伙企业,并签订合伙协议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必须以书面形式经双方共同协商确定,签订《合伙协议》,并报主管机关审批的。合伙协议书应当包括合伙企业的名称、经营范围、合伙期限、合伙人及其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和承担损失方法以及管理和解散等内容。
二、缴纳工商登记注册资本金,申请税务登记。合伙企业必须将规定的资本金缴纳到金融机构,并根据《合伙协议》确定的比例缴存,然后在工商机关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企业登记。之后,合伙企业可以通过申请税务登记的方式向国家税务机关申请登记,以便定期向国家税务机关缴纳税款。
三、经有关机关核准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合伙企业除了要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备案以外,还需要经有关主管机关核准后,才能领取营业执照,以便正式进行合伙企业的经营活动。
四、开立合伙公司账户。合伙企业新成立后,要在金融机构开立合伙公司的独立账户,将出资者的资金以及合伙企业的营业收入、支出全部登记进账,方便日后对账以及报税。
拓展知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必须经公安机关备案。当合伙企业发生变更时,合伙人之间的协议调整或有关变更事项,需要经有关主管机关审批才能生效。此外,《合伙企业法》还要求,合伙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重要事项,都需要经过参与者的一致同意后才能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