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合伙企业的条件非常严格,主要参考下面几点:
首先,合伙企业的由来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依法登记成立的合伙企业,另一种是依社会约定自发建立的合伙企业。对依法登记成立的合伙企业而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等法律法规,应当按照商事主体成立程序申请登记,具体包括:
1、确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由股东签署和章程。
2、合法确定合伙企业的名称,并申请专用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商标)或者组织机构代码。
3、准备申请所需资料报送,包括合伙企业章程、相关股东证明文件等。
4、提交申请后,经审核初步通过,即可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签发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除此之外,对依社会约定自发建立的合伙企业而言,根据《合伙企业法》和相关合同,合伙企业的成立不必经过合法登记,但其要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在有关权利义务之间保持平等性,可以放宽合伙企业的投入条件,企业可以自愿选择与合伙企业的关系,以及该合伙企业投入的有关事项,但必须披露与合伙企业有关的真实信息。
拓展知识:
法律上,合伙企业是指一种经过法律登记的企业,由至少一人以其财产成立,以共有财产以及共有运营的企业形式,与私营企业和公司相比,其资本要求较低、所需费用较少,易履行法律登记要求等。现行的合伙企业法规定,有2名成员以上的合伙企业就可以申请注册,且合伙企业的投资者必须履行法定义务,相应的,他们也可以享有法定权利,同时,合伙企业的特性是个体收益不能高于企业收益,需要有上帝视角来把控公司发展,以及保护合伙人之间的关系,并且有利于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