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物原则:是指会计核算中认定具有经济价值的物品,可以是实物财产或可计算的无形财产,它必须具有一定的可量度的特征,才可以计入账项中。
2、计量原则:是指会计核算必须以实物的实际交易价值为准,计量金额受到实物的实际交易价值影响,因此要求会计核算采用一致的计量方法,以实物实际价值为依据,实现可比性和准确性,使财务报表和会计记账的结果符合实际交易。
3、权责发生原则:是指企业在计量、记账和报表内容时,必须遵循权责发生的原则,即把一个企业真实发生的经济效益和经济负担的发生范围,准确地记录到相应的会计项目中。
4、联交原则:是指会计的核算实行交叉核对,即把账户相互关联,以保证会计记账的准确性,这是会计工作的基本原则。
5、可比较性原则:是指会计核算实行标准化,在不同时期、不同企业采用一致的记账模式和会计分类标准,以保证帐目的可比性和比较性。
6、科目原则:是指会计核算实行职能分离,按照会计科目的分类划分,对不同性质的会计数据进行归类,以分类账户的形式存放,这样可以实现会计数据的准确完整的核算。
7、全面原则:是指会计核算应全面记录实际发生的经济事项,不但要记录有形的实物财产,还要记录财产变动的金钱因素和其他经济因素,以保证有效的会计核算。
8、准确原则:是指会计核算实行准确性的原则,要求会计核算记录的数据准确无误。这一原则要求会计人员对记账事项从源头确定费用的发生情况,以及费用发生额的准确度,进行有效的核查;同时要求企业采用一致的核算方法,不但要保证计量的准确性,而且要保证记账的准确性。
拓展知识:会计核算的目的
会计核算的目的是为了消除会计离职人员虚报、隐瞒、简化的会计用语,以及提高企业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可信度,从而为管理者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会计核算可以使企业能够有效控制资金流动,满足企业的财务需求,减少企业的财务风险,提高企业的财务效率,为企业制定有效的资产负债表提供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