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凭证保管期限是一定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计凭证须在记账后保管七年,要求有关记账人员严格按照发生确认、权责发生制的原则,严格按记账凭证的要求做好会计凭证的记录、保存工作。
据《会计准则》,会计凭证的保管期间不超过7年,七年时间以会计年度的末日为基准,今年7月1号作为计算起点,按照一年为一年的原则,7年之后的会计凭证有效期至7月1号,7月2号开始,会计凭证保管期满,应当销毁。
拓展知识:根据《会计准则》,凡是可以证明会计事项的凭证都应该被保管,如财务报表、会计账簿、发票、单据、借条、利息证明、凭证等,除了会计凭证外,其他会计记录也需要一定期限进行保管。以政府机构、企业等单位记录的“会计报告”、“财务报表”、“内部控制系统”等信息会计文件,一般应当保管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