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开票收入当月退回的处理,是指企业在当月发票已出,由于客户出现退货、退单的情况,导致发票收入发生变更。在会计处理过程中,其原则上应当按照取消发生时发生的原则进行分析处理,也即无论客户何时取消订单,均可以在发生时月归入当期损益。
针对当月发票已出,客户退货或者退单的处理,会计应当注意处理应收账款相关的账务处理,如下:
1、首先,应当及时录入取消订单或者客户退货的凭证日期,并录入确认取消订单或者客户退货的凭证号,以及取消的原因;
2、其次,在发票开具后,应当及时登记客户取消订单或者客户退货的信息,做初步核实;
3、再次,应当及时将客户取消订单或者客户退货的收入进行退回,将原有应收账款减少,重新计算发票应收账款情况;
4、最后,在月末结账时,要及时完成已开票收入当月退回的完税凭证,并对客户退货或者客户取消订单情况进行月末结账处理,完成应收账款到期时期末核算。
总而言之,企业在处理已开票收入当月退回的情况时,应当注意到及时录入和登记客户取消订单或者客户退货的信息,及时将收入进行退回,并及时完成月末结账处理,以保证账务准确性。
拓展知识:已开票收入当月退回,在月末结账时,记账时,应当注意将收入类科目的收入项和费用类科目的费用相匹配,可以将收入科目中的收入减少,再将费用类科目中的应付费用的金额减少,使得账务记账更加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