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权利转让是指在合同权力运行和权利关系建立的过程中,合同双方经协商同意,由合同一方依法转让部分或全部合同权利给另一方的行为。受让权利的方也称为权利受让人,同时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即两方之间调整权力运行模式。
合同权利转让的成立一般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主体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双方必须均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特别程序书面形式成立。
3、转让权利必须明确,不得损害原合同中另一方的利益。
4、受让权利人和原权利人之间必须存在义务关系。
合同权利转让分为实质权利转让和行使权利转让两种形式。实质权利转让指受让权利人受让部分或全部合同权利,继承受让权利时所占有的本位,并拥有合同权力运行和权利实现的权利。行使权利转让指受让权利人主动行使原合同规定的一部分或全部权利行为,即行使授予受让方在合同中占有的本位。
合同权利转让拓展知识:
合同权利转让不仅用于协议调整,而且其形式也有多种,如担保责任转让、资产转让、责任转移等。此外,合同权利转让还可以用于合同仲裁,它可以在合同仲裁程序中根据仲裁裁决,在一定程度上调整合同双方权利关系,从而保护受影响方的合法权利。